●首批实施范围: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且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一类资质并符合条件的新闻网站
●申领人员:新闻网站编制内或者正式聘用的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
●日常管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负责全国新闻网站记者证日常监督管理
本报讯 (记者晋雅芬)《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10月29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了解到,为加强新闻网站编辑记者队伍建设,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全国范围内的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由此正式纳入统一管理。
当前,新闻网站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在新闻信息采集、发布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姜军表示,根据国务院相关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此次联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依法有序在新闻网站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既是主动适应网络媒体发展趋势,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的内在必然,也是提高网络编辑记者队伍整体素质、清朗网络空间的现实要求。
据了解,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将严格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姜军表示,此次新闻网站记者证发放将本着“周密实施、分期分批、稳妥有序、可管可控”的原则,首批实施范围是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且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一类资质并符合条件的新闻网站,申领人员应为新闻网站编制内或者正式聘用的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新闻网站编辑记者培训和资格审核把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核发记者证。
姜军指出,此次在全国新闻网站发放的新闻记者证与对传统媒体发放的新闻记者证一致,以确保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同一标准、统一管理。新闻网站必须依照核发范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核申领人资格条件,严格控制记者证发放范围。同时,通知要求新闻网站主办或主管部门须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新闻网站提交的申报材料,指导新闻网站按时完成新闻记者证核发工作,并不断加强对新闻网站、新闻记者的监督管理。
另悉,为做好在新闻网站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这项工作,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负责全国新闻网站记者证日常监督管理,每年启动一轮新闻网站新增记者的证件申请、培训、审核、协调发证,做好持证新闻网站记者年审以及其他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