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洁)今年,国家提出要大幅度增加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全国计划开工 建 设1000万套。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今年,我省计划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5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20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15万套。在保障性住房 中,包括公 租 房10.5万套、廉租房3.5万套、经济适用房3万套、限价房等3万套。
1 多层住宅一年竣工,高层两年竣工
为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我省于年初即要求各地制定好规划和计划。在一季度要编制完成三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落实到项 目,特别是要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并要求各地提前谋划好下年度项目。各 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要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生活和工作。
我省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了“抓开工、保配套、保质量、保竣工”的要求,要求各地按照项目计划,认真做好项目选址、土地供应、资金筹集等前期工 作,确保按时开工;要按规范配齐配套设施,按规程搞好质量监管,确保居住环境和质量;要按照多层住宅一年、小高层一年半、高层两年的工期,确保工程进度; 要优化户型设计,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使用功能,每市打造2-3个示范项目。
为加强使用管理,我省将完善数字住房保障系统,提升系统应用功能和效果。其中包括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把好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查、退出等 各个关口,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做好配租配售监管,提高实物配租比例;租赁补贴要及时足额发放,强化使用监督,确保过程规范有序、资金安全高效,打造群众满 意的阳光工程。
2 未来三年设区市棚户区基本完成改造
据省住建厅有关人士介绍,未来三年,我省将继续把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作为重中之重,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全省将实施住房 保障安居工程,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为主的保障体系,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城 市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各市每年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套数达到当地上 年度城镇家庭户数的2%以上,其中设区市市区不低于2.5%、县(市)不低于1%。政府拥有产权的住房达到当年新增保障性住房的1/3以上。集中建设向农 民工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推行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设区市3000平方米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含城市、工矿、煤矿、林业、垦区棚户区)基本完 成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