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前期审批速度事关工程建设进度,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下放管理权限,规范审批程序,开辟网上审批通道,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审批项目均实行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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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同时下放项目审核权限、规划实施权限和环评权限,简化用地办理手续。以公开方式出让土地的,国土资源 部门将土地管理有关要求和标准纳入土地出让方案,项目单位凭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项目核准手续,不再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意见》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开展行政审批代理服务,无偿为项目单位代办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