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把改革作为推动发展关键一招,紧紧围绕“五民”深化改革打造和谐妙美新苗乡,带来了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治安秩序优良。
围绕利民深化网格化管理改革。坚持让利于民、受惠于民,结合村寨、社区(街道)“零发案”活动创建,积极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及“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成果,投入经费32.9万元,积极构建社区—“网格”—楼栋(巷道)单元纵向到底,社区—“网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商业门点横向到边的三级管理网络,推进网格管理无缝对接,建成社区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站25个、网格工作室132个;整合社区网格化服务人力资源,配备网格管理员676人,其中村社区干部兼职450人,整合劳动保障、禁毒帮教、特警协勤等资源226人。
围绕便民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户籍业务办理规定》,将户籍审批权限下放给乡镇,全面启动居住证制度;建立城乡统一户口迁移制度,拟定了《松桃苗族自治县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严格实行按居住地划分人口统计工作制度。实行省内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全面启动居住证制度,已办理居住证3005个。
围绕稳民深化社会风险评估改革。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松桃苗族自治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改革推广到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截止目前全县已有“大兴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大路乡桂芽大坝水产特色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24项重大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推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有效保障了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实现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访事件的“零发案”。大大推动了社会稳定,稳定了民心。
围绕为民深化司法“四大机制”改革。坚持以公正为民为宗旨,该县人民法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认真探索深化司法“四大机制”改革。
诉访分立机制——规范诉访流程。将一般信访、法律咨询、判后答疑、来信来访明确为Ⅰ类来访,由信访窗口提供服务;将起诉立案、申请执行、申请再审等诉讼性质的来访明确为Ⅱ类来访,由立案审查窗口提供诉讼服务。
诉讼引导机制——一站式服务到位。引导群众多以书信、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诉求;建立诉讼服务查询制度,公开诉讼服务电话和接访人员名单;完善领导包案、带案下乡指导制度,将诉讼服务中心延伸到基层人民法庭及村和社区。
志愿者服务机制——拓宽群众诉讼渠道。从机关、学校、社会团体、关工委等部门以及法院退休老干部中公开选聘一批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诉讼引导化解纠纷服务机制,为当事人讲解诉讼知识、剖析纠纷原由、分析诉讼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志愿者从2013的98名增加到现在的128名,服务力度进一步扩大。
诉讼文化发展机制——树立诉讼服务理念。在接待窗口、调解室、休息区悬挂中外法律谚语,潜移默化引导当事人选择正确文明的方式化解纠纷,息讼罢访,让他们牢固树立风险理念——切诉讼风险都可以预防;信访理念——群众利益高于一切,诉讼服务无止境;行为理念——想尽一切办法作好第一项诉讼服务;团队理念——相互协作配合的四大诉讼服务理念,从而形成浓厚的诉讼文化氛围。
松桃法院通过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深化司法“四大机制”改革,将便民利民服务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共接待来信来访938件次;法律咨询161件次;判后答疑16件21人次;为28名当事人书写诉讼状、答辩状、申请书等32篇;释明诉访流程22人次;诉前化解纠纷3件。这一举措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围绕乐民深化“1+X,N+1”小单元管理改革。针对农村、社区管理不太规范,该县严格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在农村将相对集中的5至10户划为一个服务管理单元,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公共卫生、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优化服务管理,每个单元内的群众推选一名单元负责人,一个小单元为一个利益共同体,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共谋发展、同步小康,探索出“1名干部管理2个及以上小单元、多名干部重点帮扶问题严重的1个小单元”的“1+X,N+1”小单元一体化管理服务模式,村民赌博打牌扯皮打架的明显少了、说话文明了、行为规范了,全面掀起争创无“黄赌毒”活动、无群体性事件、无邪教活动、无偷盗现象、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五无”乡镇、村(社区)新热潮,为广大人民群众增加了无穷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