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重点约束垄断行业高收入
新快报讯 针对收入分配焦点问题,多名专家建言,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十二五”期间要通过约束性的指标来实现。此外,提高个税起征点也是必要之举。
日前,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际论坛上表示,现在收入分配严重不合理,已成社会焦点问题,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制度,可在“十二五”期间推行约束性的指标。
他建议,“十二五”期间,应约束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8%,让城乡居民收入共同增长,确保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不低于GDP的实际增长速度,而非名义增长速度,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此外,要确保劳动报酬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同步。
除了以上两项约束性指标,迟福林还表示,“十二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应该有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约束性指标。此外,还应通过约束性指标,重点控制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并扩大中等收入的群体比例。
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收入分配改革问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此前表示,在“十二五”规划中,对居民收入分配改革以及居民收入预期,肯定有具体的、明确的指标。
迟福林表示,财税体制以及相关结构性改革滞后,是收入分配关系难以理顺的主要原因。“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结构性减税,考虑通胀的因素和中低收入者生活水平的现状,要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改变个人所得税以工薪阶层承担为主的局面,降低低收入者的税负。
个税起征点一直是热点话题。近日面对物价上涨,有学者建言,当下就应提高起征点。近五年来,国家两次提高个税起征税线。第一次是2006年1月1日,扣税标准从800元提到1600元。第二次是2008年3月1日,再次提高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