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今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标准,即免征额由现在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说,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的要求,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并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有必要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每月1123元,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每月2167元。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每月2384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谢旭人说。
谢旭人介绍说,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
“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的再度上调,回应了社会的声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说,之所以要设定免征额,是基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水平的上涨,我国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发生了较大变化,有必要再度调整减除费用标准。
据了解,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已按照法律修改程序先后两次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2006年1月1日起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
>>相关报道:个税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九级减为七级
另据新华社北京今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开始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指出,为了有效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拟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计税率修改为7级。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介绍说,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与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联动,其目的除了简化和完善税制外,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一些税负。
经测算,与2010年相比,此次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100亿元,其中税负减少的纳税人减税约180亿元,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增税约80亿元。
■ 新闻背景:
历次个税起征点调整记录
1980年9月10日:《个人所得税法》获得通过,确定起征点为800元,但当时的纳税对象主要以在华外国人为主;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400元;
1993年10月31日:起征点800元;
1999年:北京地税局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000元;
2003年9月1日:北京的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200元;
2005年10月27日: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
2007年12月23日:起征点调整到2000元。
现行九级税率
目前我国针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超额9级累进税率,税率为5%-45%。第一级是扣除起征点后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对应5%的税率;第二级是扣除起征点后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对应10%的税率;第三级是扣除起征点后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对应税率为15%。以此类推,最后一级是扣除起征点2000元后,超过10万元的部分,其对应税率达45%。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1 | 不超过500元的 | 5 |
2 | 超过500元-2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2000元-5000元的部分 | 15 |
4 | 超过5000元-20000元的部分 | 20 |
5 | 超过20000元-40000元的部分 | 25 |
6 | 超过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 | 30 |
7 | 超过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 | 35 |
8 | 超过80000元-100000元的部分 | 40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